1712.小偷乙趁夜間侵入甲住宅行竊後正逃走之際,為甲發覺,甲遂予以強制拉住並毆倒使其不能逃逸,則甲對於傷害乙之行為可以如何主張以免受制裁?
(A)正當防衛
(B)緊急避難
(C)依法令之行為
(D)心神喪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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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84), B(342), C(848), D(16), E(0) #269362
統計: A(1684), B(342), C(848), D(16), E(0) #269362
詳解 (共 10 筆)
#814635
題目問的是傷害部分,所以277構成要件成立,但得主張23阻卻違法。甚至連302也能23掉。
以21來主張現行犯逮捕並不能阻卻277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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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5368
惟按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八條第一項、及第九十條規定:「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
捕之。」、「被告抗拒拘提、逮捕或脫逃者,得用強制力拘提或逮捕之。但不得逾必要之
程度。」,而「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之公務員,遇有抵抗時,雖得以武力排除之,但其程
度以能達逮捕之目的為止,如超過其程度,即非法之所許,不得認為依法令之行為。」(
最高法院三十年上字第一○七○號判例參照),是任何人得以必要程度範圍內之強制力逮
捕現行犯,此方係為依法令之逮捕,凡行使強制力逾越必要之程度,即非法令所得許,亦不得主張刑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之依法令行為,而不得阻卻違法。
捕之。」、「被告抗拒拘提、逮捕或脫逃者,得用強制力拘提或逮捕之。但不得逾必要之
程度。」,而「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之公務員,遇有抵抗時,雖得以武力排除之,但其程
度以能達逮捕之目的為止,如超過其程度,即非法之所許,不得認為依法令之行為。」(
最高法院三十年上字第一○七○號判例參照),是任何人得以必要程度範圍內之強制力逮
捕現行犯,此方係為依法令之逮捕,凡行使強制力逾越必要之程度,即非法令所得許,亦不得主張刑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之依法令行為,而不得阻卻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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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4043
依題意,乙雖為現行犯,但甲並未有解送行為,不符合刑訴之要求,且其主觀上亦難謂有現行犯逮捕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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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030
本題正當防衛及依法令之行為均可為答案
有意見的大大可以解釋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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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779
可以幫忙解答 " 依法令之行為" 為什麼不行??
是不是可以"依刑訴88條" 現行犯之規定 ,免受制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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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805
這題應該是依法令行為吧!該犯罪行為已放棄而非現實不法侵害,而不適用正當防衛...詳見林山田老師刑法通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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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9601
我也是想起刑訴88選依法令之行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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