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刑法第十條第二項規定: 「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上述之規定, 屬於何解釋?
(A)監察
(B)立法
(C)司法
(D)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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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9), B(3782), C(785), D(598), E(0) #1837408

詳解 (共 2 筆)

#3255509

A-「立法解釋」是指由訂立法律的立法機關解釋,側重立法者的原意。
B-「司法解釋」」就是依法有權作出的具有普遍司法效力的解釋叫做司法解釋。廣義上是指,每一個法官審理每一起案件,都要對法律作出理解,然後才能夠具體適用。

n

C-「行政解釋」即由行政機關訂立的規則由該機關自行解釋,法律和行政手段的結合。但行政機關能訂立的只是低層次的法律。簡之:指行政機關適用法律時所表示之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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