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7.甲為某公司管理員,負責下班後無人在公司時之安全警衛工作。某日深夜,甲自監視器上發覺其友人乙正進入該公司偷竊財物,乃故意視而不見,並未採取任何阻止之行動。而乙不知甲已經發覺,於竊得財物後,順利逃離現場。請問:甲與乙之行為如何論處?
(A)甲成立竊盜罪之幫助犯,乙成立竊盜罪
(B)甲不成立犯罪,乙成立竊盜罪
(C)甲成立加重竊盜罪之幫助犯,乙成立加重竊盜罪
(D)甲不成立犯罪,乙成立加重竊盜罪 .
詳解 (共 4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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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依照刑法第321條,犯刑法第320條...
未解鎖
最高法院69台上字第3945號判: 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