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法院就性別工作平等爭議進行差別待遇之事實認定時,應審酌下列那些文件? (..-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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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楊宗泰 小一上 (2022/01/25)
27 法院就性別工作平等爭議進行差別待遇之事實認定時,應審酌下列那些文件? 原處分書 中央或地方等性別工作平等委員會經審議或申訴所為之調查報告、處分書等。 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經申訴所為之評議。 第 5 條 為審議、諮詢及促進性別工作平等事項,各級主管機關應設性別工作平等會。前項性別工作平等會應置委員五人至十一人,任期兩年,由具備勞工事務、性別問題之相關學識經驗或法律專業人士擔任之,其中經勞工團體、女性團體推薦之委員各二人,女性委員人數應占全體委員人數二分之一以上。前項性別工作平等會組織、會議及其他相關事項,由各級主管機關另定之。地方主管機關如設有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亦得由該...查看完整內容 |
6F 找到一份好工作了~耶( ´ 高三上 (2023/11/27)
⚠️ 已修法,但本條依然正確喔! 法規名稱: 性別平等工作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8 月 16 日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民國 113 年 03 月 08 日 第 35 條 法院及主管機關對差別待遇事實之認定,應審酌性別平等工作會所為之調查報告、評議或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