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個人出售於 105 年度後購入之自住房地產,所繳交之房地產交易所得稅,有重購退稅之相關規定。請問 重購退稅之相關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須自出售時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算二年內,重購自住房地產
(B)新購房地產之價額須超過舊有房地產之出售價額時,才可申請退稅
(C)於重購自住房地產完成移轉登記之次日起算五年內,申請退稅
(D)重購之自住房地產,於重購後五年內改作其他用途或再行移轉時,應追繳原退還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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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 B(336), C(106), D(22), E(0) #1427128

詳解 (共 2 筆)

#1475764

B選項是舊制規定

105年後購入之房地產始用新制,小屋換大屋可全額退稅,大屋換小屋則按買賣價格之比例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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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5885
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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