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進口貨物以低於同類貨物之正常價格輸入,致損害中華民國產業者,除徵收關稅外,..-阿摩線上測驗
1F comes781227 (2014/10/14)
A 平衡稅:進口貨物在輸出或產製國家之製造,生產,外銷運輸過程,直接或間接領受獎金或其他補貼,致危害中華民國產業者,除依海關進口稅則徵收關稅外,得另徵適當之平衡稅 B 反傾銷稅:進口貨物以低於同類貨物正常價格傾銷,致危害中華民國產業者,除依海關進口稅則徵收關稅外,得另徵適當之反傾銷稅 C 報復關稅:輸入國家對中華民國輸出之貨物或運輸工具所裝載之貨物,給予差別待遇,使中華民國貨物或運輸工具所裝載之貨物較其它國家在該國市場處於不利情況,該國輸出之貨物或運輸工具所裝載之貨物,運入中華民國時,除依海關進口稅則徵收關稅外,財政部得決定另徵適當之報復關稅 D 附加稅課:地方政府為辦理自治事項,籌措所需財源,依地方稅法通則規定附加徵收之稅捐,通常是附加於國稅(中央稅)中徵收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