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關於有權解釋種類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立法解釋
(B)學說解釋
(C)行政解釋
(D)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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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4), B(5989), C(890), D(281), E(0) #404527
統計: A(164), B(5989), C(890), D(281), E(0) #404527
詳解 (共 4 筆)
#591934
有關法律解釋的種類,不同的分類標準會有不同的種類出現。例如根據法律解釋是否具有法定的拘束力,則可分為有權解釋與無權解釋。
又如有權解釋中根據法律解釋的機關主體作區隔,又可分為立法解釋、行政解釋與司法解釋。
又如無權解釋中根據法律解釋的技術方式,又可分為文理解釋、論理解釋以及其他解釋方式。
惟法律的解釋與法律的種類相同,並非所有分類都是相互排斥無法並存的,例如有權解釋中不同的機關主體亦可同時適用無權解釋中所有的技術方式,此時有權與無權的區隔實益,同樣在於經由機關主體所適用的技術方式,乃具有法定拘束力,反之,未經由機關主體所適用的技術方式,則不具有法定拘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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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5335
2F說得真是好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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