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關於法規命令之訂定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法規命令之訂定,得由人民提議為之
(B)行政機關得自行研擬法規命令草案
(C)行政機關擬訂法規命令時,原則上無須預先對外公告
(D)行政機關得依職權舉行法規命令訂定之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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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7), B(79), C(1959), D(61), E(0) #1893701
統計: A(167), B(79), C(1959), D(61), E(0) #1893701
詳解 (共 2 筆)
#3065445
行政程序法 第 154 條
行政機關擬訂法規命令時,除情況急迫,顯然無法事先公告周知者外,應於政府公報或新聞紙公告,載明下列事項︰
一、訂定機關之名稱,其依法應由數機關會同訂定者,各該機關名稱。
二、訂定之依據。
三、草案全文或其主要內容。
四、任何人得於所定期間內向指定機關陳述意見之意旨。
行政機關除為前項之公告外,並得以適當之方法,將公告內容廣泛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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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0194
A、B:行政程序法第152條第1項:法規命令之訂定,除由行政機關自行草擬者外,並得由人民或團體提議為之。
C: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行政機關擬訂法規命令時,除情況急迫,顯然無法事先公告周知者外,應於政府公報或新聞紙公告
D:行政機關訂定法規命令,得依職權舉行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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