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依大學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大學及其分校、分部、附設專科部設立標準、變更或停辦之要件、核准程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 由教育部定之
(B)大學應定期對教學、研究、服務、輔導、校務行政及學生參與等事項,進行自我評鑑;其評鑑規定,由教育部定之
(C)大學下設學院或單獨設研究所,學院下得設學系或研究所
(D)大學教師之聘任,分為初聘、續聘及長期聘任三種
統計: A(65), B(384), C(107), D(142), E(0) #1023528
詳解 (共 6 筆)
行自我評鑑;其評鑑規定,由各大學定之。
為均衡區域之專科學校教育,教育部得就未設有專科部之縣 (市) ,核准大學附設專科部。
大學得設立分校、分部。 大學及其分校、分部、附設專科部設立標準、變更或停辦之要件、
核准程 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大學應定期對教學、研究、服務、輔導、校務行政及學生參與等事項,進行自我評鑑;其評鑑規定, 由各大學定之。 |
大學下設學院或單獨設研究所,學院下得設學系或研究所。 大學得設跨系、所、院之學分學程或學位學程。
為均衡區域之專科學校教育,教育部得就未設有專科部之縣 (市) ,核准
大學附設專科部。
大學得設立分校、分部。
大學及其分校、分部、附設專科部設立標準、變更或停辦之要件、核准程
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大學應定期對教學、研究、服務、輔導、校務行政及學生參與等事項,進
行自我評鑑;其評鑑規定,由各大學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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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法
(A)第4條 大學及其分校、分部、附設專科部設立標準、變更或停辦之要件、核准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B)第5條 大學應定期對教學、研究、服務、輔導、校務行政及學生參與等事項,進行自我評鑑;其評鑑規定,由各大學定之。
(C)第11條 大學下設學院或單獨設研究所,學院下得設學系或研究所。
(D)第18條 大學教師之聘任,分為初聘、續聘及長期聘任三種;其聘任應本公平、公正、公開之原則辦理。大學教師之初聘,並應於傳播媒體或學術刊物公告徵聘資訊。教師之聘任資格及程序,依有關法律之規定。
第 4 條
大學分為國立、直轄市立、縣 (市) 立 (以下簡稱公立) 及私立。
國立大學及私立大學之設立、變更或停辦,由教育部依照教育政策,並審
察各地實際情形核定或調整之;直轄市立、縣 (市) 立大學之設立、變更
或停辦,由各級政府依序報經教育部核定或調整之。私立大學並應依私立
學校法之規定辦理。
為均衡區域之專科學校教育,教育部得就未設有專科部之縣 (市) ,核准
大學附設專科部。
大學得設立分校、分部。
大學及其分校、分部、附設專科部設立標準、變更或停辦之要件、核准程
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大學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8 年 12 月 11 日
第 5 條
大學應定期對教學、研究、服務、輔導、校務行政及學生參與等事項,進行自我評鑑;其評鑑規定,由各大學定之。
教育部為促進各大學之發展,應組成評鑑委員會或委託學術團體或專業評鑑機構,定期辦理大學評鑑,並公告其結果,作為學校調整發展之參考;其評鑑應符合多元、專業原則,相關評鑑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自我評鑑→各大學
大學評鑑→教育部
類題
18.大學法中關於大學評鑑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A) 基於教自由與學自由之原則,大學評鑑不應包括教學部分
(B) 各大學的自我評鑑辦法,由教育部統一公告之
(C) 學生參與是大學評鑑的項目之一
(D) 基於教育評鑑改進原則,大學評鑑的結果並不會公告
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112年 - 112 初等考試_教育行政:教育法規大意#112877
答案:C
難度: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