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以下關於國中特殊教育課程安排的順序,哪一項是最恰當的?
(A)IEP 會議→教務處排課表→課發會→特推會
(B)特推會→IEP 會議→教務處排課表→課發會
(C)IEP 會議→特推會→課發會→教務處排課表
(D)特推會→IEP 會議→教務處排課表→課發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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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3), B(24), C(1380), D(20), E(0) #2377624
統計: A(43), B(24), C(1380), D(20), E(0) #2377624
詳解 (共 2 筆)
#5324425
來源: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教育課程實施規範
訂定過程
(1)個別化教育計畫必須以團隊合作方式進行評估,並成立個別化教育計畫小 組,小組成員需於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中依學生之個別特性訂定特殊教育及 相關服務計畫。
(2)個別化教育計畫小組參與訂定之人員應包括學校行政人員、特殊教育與相關 教師、學生家長及學生本人;必要時,得邀請相關專業人員參與,學生家長 亦得邀請相關人員陪同。學校應確保身心障礙學生有權就所有影響其本人之 事項自由表達意見,並獲得適合其身心障礙狀況及年齡之協助措施。
行政程序
(1)須將身心障礙學生的課程規劃送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融入學校課 程計畫後,再送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並陳報各該主管機關備查。
(2)個別化教育計畫需經家長同意後確實執行,若有意見得再召開個別化教育計 畫會議修正;若仍有爭議時,應依據《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服務辦法》,以書 面向學校提起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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