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小秋讀老殘遊記時,讀到了「仵作」一詞。請問「仵
作」是指現代的何種職業?
(A)警務人員
(B)殯葬業者
(C)法醫人員
(D)書記官員。
統計: A(208), B(312), C(1970), D(148), E(0) #36858
詳解 (共 10 筆)
小秋讀老殘遊記時,讀到了「仵作」一詞。請問「仵作」是指現代的何種職業?
(A) 警務人員
(B) 殯葬業者
(C) 法醫人員
(D) 書記官員
ANS : (C)
~解析 :
一、「仵作」是「中國古代官府」中專門負責「檢驗屍體」的「人員」:
(一)「仵作」二字,都「沒有殮葬」的「意思」,然而自「唐代」時起,此詞盛用;而「清代」時「改稱」為「檢驗吏」。
(二)「戰國後期」 則有「令史」一職,「專門帶領隸臣」從事「屍體檢驗」和「活體檢驗」。
(三) 到了「漢代」,其「法醫學檢驗」已「相當盛行」,一個「縣」約設置「仵作」一至三名,每年可以得到三四兩銀錢的「工食銀」。
(四) 至於「隋唐」時期,「仵作」一詞「已出現」,是負責殯葬業的人,後來逐漸發展成組織,五代王仁裕《玉堂閒話》載:這類殮屍殯葬民間行會的成員就叫作「仵作行人」。
(五)「宋代」這種「類似現代法醫」專業的「吏役」,正式被稱為「仵作」或「行人」,又稱為「團頭」,同行還有「坐婆」、「穩婆」等,若遇到「婦女下體」的「檢驗」時,必須藉由「坐婆」檢驗 ;「南宋」的「宋慈」編撰《洗冤集錄》,頒行全國,成為「宋朝」以降歷代「刑獄官」辦案必備參考書籍。
(六)「元代」、「明代」時「仵作」成為「正式檢驗鑑定吏役」。
(七) 「清代」之「仵作」事業「最上軌道」,《清朝文獻通考•職役三》載:「大州縣額設三名,中州縣二名,小州縣一名。仍各再募一、二名,令其跟隨學習,預備頂補。各給《洗冤錄》一本,選委明白刑書一名,為之逐細講解,務使曉暢熟習,當場無誤。將各州縣皂隸裁去數名,以其工食分別撥給,資其養贍。」
二、儘管「仵作」長期從事「人命關天」的「工作」,但是「古代中國」的「封建思想」極重 :
(一) 自「堯舜時代」即由「賤民」或「奴隸」檢查屍體並向「官員」報告情況,也就相當於是「古代」的「法醫雛型」。
(二)「仵作」在「古代」都是由「地位低下」的「賤民」擔任,大抵是「殮屍送葬」、「鬻棺屠宰」之家,其「後代」被「禁絕參加科舉考試」,故成為不少人「奚落」和「嘲諷」的「對象」。
(三) 在「官方正史」中,「極少」有關「仵作」的「言行記載」,在「古典小說」裡「仵作」更被「描寫」成「無賴形象」,因此「仵作」的「素質」難以「提升」。
(四)《無冤錄》上卷格例《省府立到檢屍式內二項》評:「其仵作行人南方多系屠宰之家,不思人命至重,暗受凶手或事主情囑,捏合屍傷供報。」「仵作人曉得官府心裡要報重的,敢不奉承?把紅的說成紫的,青的說成黑的,報了致命傷兩三處」。
三、「清代」時,「仵作」之「地位」稍有「提升」:
(一)《大清律》明文規定:「其有檢驗得法,洗雪沈冤厚給予之」,但「官署」仍多視「仵作」為「賤役」,吝於「賞賜」。
(二)「清末」護理雲貴總督「沈秉堃」疾言呼籲要「提升仵作」的「專業能力」,「沈秉堃」說「仵作」被「視為卑賤,工食亦極微薄,自好者多不屑為」,「誤執傷痕,顛倒錯亂,不一而足;若遇開檢重案,無不瞠目束手」。
(三) 而「清末」的「楊乃武與小白菜」一案的「關鍵點」在於「初審」時「仵作」的「疏忽大意」,將「骨頭發霉」視為「中毒死亡」事件,其「事後翻案」的「關鍵」竟仍「依賴」於在「刑部」任職六十年的「老仵作」,案件才得以「扭轉」,其「參考」的仍是「宋代」出版的《洗冤錄》一書。
(四) 與「現代法醫」之「最大」的「不同」是「古代」的「法醫」是「不能解剖屍體」的。
(五)「明清兩代」規定「基層州縣官」必須「親自驗屍」,但是「實際上」是「在現場指揮仵作檢驗」。
四、結論 :
注意 ! 故此題的出題可分為以下兩個方向 :
(一)「仵作」是指「古代」的何種職業? 答 → (B)殯葬業者 。
(二)「仵作」是指「現代」的何種職業? 答 → (C)法醫人員 。
仵作 ㄨˇ ㄗㄨㄛˋ
1.在官署中擔任檢驗死傷工作的官吏。相當於現在的法醫。
2.殯殮工人。
課文某段……縣裡次日一清旱,帶同仵作下鄉──相驗。沒有一個受傷的人骨節不硬、皮膚不發青紫。既非殺傷,又非服毒,這沒頭案子就有些難辦。一面賈家辦理棺斂,一面縣裡具稟申報撫臺。縣裡正在序稿,突然賈家遣個抱告,言已查出被人謀害形跡。」
仵作,①在官署中擔任檢驗死傷工作的官吏。相當於現在的法醫。
《紅樓夢.第八十六回》:「知縣叫仵作將前日屍場填寫傷痕據實報來。」
《老殘遊記.第十五回》:「縣裡次日一清早帶同仵作下鄉一一相驗,沒有一個受傷的人骨節不硬,皮膚不發青紫,既非殺傷,又非服毒。」
②殯殮工人
仵作-驗屍.法醫
那B為何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