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下列準法律行為,何者為意思通知?
(A)對於債權人請求權存在之承認
(B)出租人對於支付租金之催告
(C)債權讓與之通知
(D)召集總會之通知
統計: A(535), B(4360), C(745), D(1194), E(0) #1023219
詳解 (共 10 筆)
對照歷屆考題,簡單記法,意思表示→契約、承認、決議(法律效果)。意思通知→催告、請求(三催四請)。觀念通知→讓予,開會,瑕疵(單純吿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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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承認)關鍵字時,應如何確認為意思表示還是觀念通知?
⑴首先(債權人請求權存在的承認),分時效完成前(觀念通知)與時效完成後以契約承認,則為意思表示。
⑵民法116條有說--承認應以意思表示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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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題幹有寫明選項皆為(準法律行為),因此本題a應為觀念通知。
考古題:
37 下列何者不是意思表示? 答案C
(A)代理權授與 (B)承認 (C)催告 (D)解除契約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105 年 - 關務特考四等#49951
補充:
一、表示行為:行為人在行為時,直接或間接的意識到某種法律效果,而為有意識之行為(表示內心意思之行為,法律對於該行為也相應地賦予法律效果,稱為表示行為。又可分為:
(1)法律行為:乃表意人以意思表示(發生法效果意思之表示)為基礎所為發生一定法律效果之行為。又分為:單獨行為、契約行為、共同行為(如社團設立、發起、總會決議)
①單獨行為:單方為意思表示而發生法律效果者,又分為有相對人:如債務免除(債權拋棄)、承認、終止、解除、撤銷、代理權之授與等行為;無相對人:如捐助(如捐助一千萬元成立某財團法人之基金會,且設立為捐助後即負有移轉財產所有權之義務,係債權行為)、物權拋棄、遺囑、遺贈等行為。
②契約行為:雙方為意思表示對立地一致而發生法律效果者,如結婚、收養等身分契約或買賣、租賃、借貸、贈與、和解等債權契約或所有權移轉、抵押權設定等物權契約或債權讓與等準物權契約。
③共同行為:多方為共同方向之意思表示一致而發生法律效果者,如公司等社團設立、發起、(總會)決議、決議變更章程等行為。
(2)準法律行為:雖亦為表現內心意思之行為,但法效果之發生係基於法律規定,而不論行為人內心企圖發生何種法效果之效果意思,故非以意思表示為基礎、為必要。
①觀念通知:即表意人表示對事實觀念之通知,如:社團召開社員總會之通知、債權讓與之通知、買賣標的物有瑕疵之通知。
②意思通知:即表意人雖非直接意欲發生法律關係,但已意識到某種法律效果,因之為表意行為,作為效果發生之準備;既表意人表示一定期望之行為,如中斷時效進行之請求、拒絕要約、社員召集總會之請求、對於是否行使承認權等之催告。
③情感表示:即表示情感之行為間有可能發生法律效果者,如被繼承人之宥恕、夫妻一方之宥恕。
二、事實行為:係指因自然的事實動作而發生一定法律效果之行為。如:埋藏物發現、無主物先占、遺失物拾得、添附、住所設定廢止、債之清償、無因管理等。
承認=意思表示=法律行為。
甲對乙說:「你這幾年家庭和工作一直都不順利,念在好友一場,你去年向我借的10 萬元不用還了!」。甲之行為是下列那一種行為? (A)法律行為 (B)準法律行為中的感情表示 (C)準法律行為中的意思通知 (D)事實行為
民法第79 條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訂立之契約,須經法定代理人承認,始生效力。該「承認」在法律上性質為何?
(A)法律行為 (B)意思通知 (C)觀念通知 (D)事實行為
法律行為:以意思表示為要素,因意思表示而發生一定私法效果的法律事實。
下列行為,何者為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法律行為。
(A)對債務人之請求(B)宥恕(C)社團總會之開會通知(D)買賣契約之承諾
社團決議,屬於下列何種行為?
(A)事實行為 (B)法律行為 (C)準法律行為 (D)單獨行為
法律行為:單獨行為、契約行為、共同行為(如社團設立、發起、總會決議)
準法律行為之觀念通知(表意人對事實觀念之通知):社團召開社員總會之通知、債權讓與之通知、買賣標的物有瑕疵之通知。
準法律行為之意思通知(表示人表示一定期望之行為):社員召集總會之請求、中斷時效進行對債務人之請求、拒絕要約、對於是否行使承認權之催告。
準法律行為之情感表示:被繼承人之宥恕、夫妻一方之宥恕。
(B)出租人對於支付租金之催告 -> 法效果之預備 -> 【意思通知】
(C)債權讓與之通知 -> 事實觀念之通知 -> 【觀念通知】
(D)召集總會之通知 -> 事實觀念之通知 -> 【觀念通知】
簡答:
非契約-生活上的瑣事
觀念通知:事實行為,比如告知你有某件事或八卦,純粹讓你知道而已。
感情表示:情感行為,如寬恕。
契約-可能會涉及侵權而被告
意思表示:承認有法律效果或契約,不一定要寫在紙上,口頭認諾也算。
意思通知:基於契約,然後發出某種聲明,比如房東基於契約要你繳房租,不然就~~嘿嘿嘿。
觀念:對方什麼都不懂,所以要教對方有這件事發生(觀念)
意思:對方知道這件事,在等我通知我的意思打算要如何做。XXx,我要你給我這樣做~。不然走法律途徑。
法律:我就是法律,說了就算,就有效果。上法院。
觀念通知:即表意人表示對事實觀念之通知,如:社團召社員總會之通知、債權讓與之通知、買賣標的物有瑕疵之通知
意思通知:即表意人雖非直接意欲發生法律關係,但已意識到某種法律效果,因之為表意行為,作為效果發生之準備;既表意人表示一定期望之行為,拒絕要約、社員召集總會之請求
一、觀念通知 一定會加上「通知」二字,意思通知較多元如「請求」、「催告」、「拒絕」
二、觀念通知與意思通知可用「社員總會召集」來區分,一個是未開請開,一個是要開將開。觀念是叫你來,意思是請你開。
http://pilikang.pixnet.net/blog/post/42268672-%E6%B0%91%E6%B3%95:%E8%A7%80%E5%BF%B5%E9%80%9A%E7%9F%A5vs%E6%84%8F%E6%80%9D%E9%80%9A%E7%9F%A5vs%E6%84%8F%E6%80%9D%E8%A1%A8%E7%A4%B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