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現為性別平等工作法),有關生理假、產假、陪產假及安胎假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女性受僱者每月得請生理假 2 日,併入病假計算
(B)雇主於女性受僱者分娩前後,應給予產假 8 星期
(C)雇主於女性受僱者妊娠未滿 2 個月流產者,亦應給予產假 5 日
(D)受僱者於其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假 5 日,工資照給
統計: A(1558), B(66), C(140), D(228), E(5) #1708076
詳解 (共 10 筆)
性別工作平等法 第 14 條
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三日, 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前項併入及不併入病假之生理假薪資,減半發給。
性平 第 15 條 口訣:83415
分娩 8 週產假
三月↑流產 4 星期
三月↓ 1 星期
二月↓ 5 天
性別工作平等法 第14條
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三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
前項併入及不併入病假之生理假薪資,減半發給。
同法第15條
雇主於女性受僱者分娩前後,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四星期;妊娠二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一星期;妊娠未滿二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五日。
產假期間薪資之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
受僱者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照護或休養期間之請假及薪資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
受僱者妊娠期間,雇主應給予產檢假五日。
受僱者於其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假五日。
產檢假及陪產假期間,薪資照給。
49 下列有關性別工作平等法之申訴、救濟及處理程序之敘述,何者為正確?
(A)公務人員之申訴、救濟及處理程序,依各該人事法令之規定
(B)教育人員之申訴、救濟及處理程序,依性別平等教育法之規定
(C)軍職人員之申訴、救濟及處理程序,依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
(D)軍職人員之申訴、救濟及處理程序,依性騷擾防治法之規定
47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受僱者於其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假五日,請問陪產假期間,其工資之 發給相關規定為何?
(A)不發給工資
(B)發給工資1/4
(C)發給工資1/2
(D)工資照給
下列有關性別工作平等法「產假」規定之敘述,何者正確?
(A)懷孕才 1 個月就流產之女性受僱人,沒有請產假之權利
(B)懷孕 3 個月以上流產,且年資滿 6 個月者之女性受僱人方有權請產假
(C)懷孕 3 個月以上流產之女性受僱人方有權請產假
(D)只要有懷孕事實,不論懷孕多久流產,皆可請產假
24.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 條第2 項規定,下列何人於知悉性騒擾之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 施?
(A)主管機關
(B)雇主
(C)法院
(D)受僱者
26 性別工作平等法有關育嬰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工作規則不得規定受僱者有育兒之情事時,應行離職或留職停薪
(B)受僱者任職滿一年後,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至該子女滿三歲止,但不得逾三年
(C)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得繼續參加原有之社會保險,原由雇主負擔之保險費,免予繳納
(D)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得繼續參加原有之社會保險,原由受僱者負擔之保險費,得遞延三年繳納
有關性別工作平等法陪產假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雇主於受僱者之配偶分娩時,應給予受僱者陪產假
(B)受僱者於其同居伴侶分娩時,雇主亦應給予陪產假
(C)雇主於受僱者之陪產假期間,不需給付工資
(D)受僱者之陪產假之請假日數,併入病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