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我國制定社會秩序維護法以維護公共秩序、確保社會安寧,以下行為何者不會是直接引用該法加以處罰?
(A)中職棒球賽,白衣男子在球場外販賣黃牛票牟利
(B)救護車緊急送醫途中,開車男子故意阻擋救護車
(C)警方夜間臨檢酒店,酒店保鑣毆打員警,致其重傷送醫
(D)警方當場查獲某女子與陌生男性從事性交易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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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85), B(512), C(7382), D(1013), E(0) #529760
統計: A(1585), B(512), C(7382), D(1013), E(0) #529760
詳解 (共 10 筆)
#2546263
整理各位前輩提供的資料:
刑法
第 135 條(妨害公務執行及職務強制罪)
(C)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強暴脅迫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64 條(妨害安寧秩序之處罰)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
二、(A)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
第 85 條(妨害公務之處罰)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拘留或新臺幣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一、(B)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以顯然不當之言詞或行動相加,尚未達強暴脅迫或侮辱之程度者。
第 80 條(妨害善良風俗之處罰) →自己從事性交易
有下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一、(D)從事性交易。但符合第九十一條之一第一項至第三項之自治條例規定者,不適用之。
二、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意圖與人性交易而拉客。
※比較
刑法
第231條 (圖利使人為性交或猥褻罪) →讓別人從事性交易
意圖使男女與他人為性交或猥褻之行為,而引誘、容留或媒介以營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以詐術犯之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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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3159
(B)社會秩序維護法妨害公務罪
(C)刑法妨害公務罪
差別在於刑法必須有施加"強暴脅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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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7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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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3648
社會秩序維護法
(A) 第 64 條: (妨害安寧秩序) 二、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
(B) 第85條:(妨害公務) 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以顯然不當之言詞或行動相加,尚未達強暴脅迫或侮辱之程度者。
(D) 第80條:(妨害善良風俗) 性交易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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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7417
毆打員警,致其重傷送醫
新聞很常在報~防礙公務罪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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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8765
(B)《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以顯然不當之言詞或行動相加,尚未達強暴脅迫或侮辱之程度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120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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