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甲將其所有之 A 地供乙設定地上權後,鄰地所有權人丙於其所有土地建造建物時,不慎逾越疆界侵奪部分 A 地。 如甲知情而未即時提出異議致不得請求丙拆除越界之建物時,何者得對丙請求購買被越界部分之土地?
(A)僅甲得請求
(B)甲、乙均得請求
(C)僅乙得請求
(D)甲、乙均不得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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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48), B(257), C(166), D(85), E(0) #1834244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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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96 條


土地所有人建築房屋非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逾越地界者,鄰地所有人如知其越界而不即提出異議,不得請求移去或變更其房屋。但土地所有人對於鄰地因此所受之損害,應支付償金。


前項情形,鄰地所有人得請求土地所有人,以相當之價額購買越界部分之土地及因此形成之畸零地,其價額由當事人協議定之;不能協議者,得請求法院以判決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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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96 條 土地所有人建築房屋非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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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76035
800-1不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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