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甲為公務員,乙非公務員,下列有關受賄罪之敘述,何者正確? (A)甲與乙共..-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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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F 110關務四一般行政8個月 研一上 (2022/02/26)
(A)甲與乙共同收受賄賂,乙不成立收受賄賂罪之共同正犯 => 錯,乙成立共同正犯 (因身分或其他特定關係成立之罪,其共同實行、教唆或幫助者,雖無特定關係,仍以正犯或共犯論。但得減輕其刑。) (B)乙教唆甲收受賄賂,乙不成立收受賄賂罪之教唆犯 => 錯,成立 (C)甲幫助乙收受賄賂,甲不成立收受賄賂罪之幫助犯 => 對,因為乙非公務員 (D)甲與乙共同收受賄賂,兩人各自成立收受賄賂罪 => 錯,兩人成立共同正犯 受賄罪,是公務員身份才有的,非指一般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