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美國聯邦政府中的災難管理專責組織為何?
(A)緊急事務管理局(Office of Emergency Management)
(B)國家安全委員會(National Security Council)
(C)聯邦緊急事務管理總署(Federal Emergency Management Agency)
(D)聯邦災害管理局(Federal Disaster Management Administration)
統計: A(110), B(609), C(1841), D(1211), E(0) #960027
詳解 (共 8 筆)
在危機管理階段中,那一個類型的措施主要是在發展因應危機的運作能力,如設計危機運作計畫、建立危機資訊溝通網路、建立緊急事件處理中心等?
(A)準備性措施 (B)舒緩性措施 (C)回復性措施 (D)回應性措施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學- 104 年 - 原住民族特考三等考試#26650答案:A
根據聯邦緊急事務管理總署,一般危機管理分為以下4大階段:
一、紓緩(減災)政策(mitigation policy):
此階段之重點包括規劃足以減輕損害之各種因應措施。可分
結構性:如推動興建水壩防洪計畫、改善鎮暴裝備及技術計畫
非結構性:如研擬房屋建築法規,增強抗震能力;訂定災難保險給付規則;規劃土地(或山坡地)使用規則;改革獎勵及處罰性稅制誘因
二、準備政策( preparedness policy):
此類型政策主要是在發展因應危機的運作能力。其計畫包括:
(一)設計危機運作計畫。
(二)建立危機資訊溝通網路。
(三)建立緊急事件處理中心。
(四)設立危機警報系統。
(五)緊急事件處理人員訓練計畫及模擬。
(六)資源管理計畫。
三、回應政策( response policy):
此一階段的政策特色在於強調當危機已無可避免地轉換成災難時,所應採取之行動。
四、回復政策( recovery policy):
短程回復政策包括重建基本支援系統,例如將水源、電力恢復至最起碼之運轉程度;而長期回復政策應重建交通運輸系統、污染放射物之控制、疾病衛生控制等。就組織而言,則是回復組織聲譽與重拾民眾之信任。
| 美國的災難管理專責組織「聯邦危機管理總署(Federal Emergency Management Agency)」目前隸屬於下列 那一個組織? (A)國防部(Department of Defense) (B)內政部(Department of Interior) (C)國土安全部(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D)美國總統行政辦公室(Executive Office of the President) |
美國聯邦政府為預防或應變各種自然及人為的災害,在1979年成立聯邦災難管理署 (Federal Emergency Management Agency, FEMA) ,由專責的機構負責災難預防與應變的工作。聯邦緊急事務管理署成立後,便與美國公共事務與行政學院聯合會(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chools of Public Affairs and Administration, NASPAA)展開合作,藉由學術社群培育與研究發表,逐漸使災難管理議題在公共行政領域中受到重視與討論,也讓學術研究與實務操作能夠盡可能地相互結合(Comfort, et.al.,2012)。
美國設立專責機構與積極發展學術社群的作法,一者顯示了災難管理課題的重要性,二者顯示了過去處理災變的技術思維,有其突破的必要性。所謂災難管理,即是一連串發展與執行「減災」(mitigation)、「預備」(preparedness)、「回應」(response)與「重建」(recovery)政策的過程(Petak,1985:3)。其意涵可分述如下:
一、減災(mitigation):議定社會建康、安全與福利中可能存在的風險,並研擬減輕災害影響的計畫。
二、準備(preparedness):發展緊急事務的應變規劃與訓練,包含確認關鍵物資的輸送、與回應單位的工作內容。
三、回應(response):提供緊急事務的協助,即啟動搜索與救援,以減少二次受災的可能性。
四、重建(recovery):在早期的重建階段,提供立即性的各項援助;並持續地挹注重建資源,直到社區機能回復正常。
上述四階段的災難管理工作,除了強調「事後」的應變處理,更重視「事前」的規劃與準備。因為一般的災防單位,如警察、消防員與軍隊,多負責災後的應變與處理,較未涉及災前的整體性規劃;即援救能力的提升、以及設備的更新,偏屬於技術性的災難應變思維。至於災難管理則傾向認為:「事前投資一塊錢在災難預防,可以減少事後花費兩塊錢在災難重建」(One dollar spent on mitigation saves two dollars in recovery)(Waugh &Streib,2006:135),故事前的準備與事後處理具有同等的重要性;於此同時,我們在事前如何決定投注多少資源?將資源挹注在那個部門?以及由誰來進行協力與整合的工作?這些事前需規劃考量的問題,便形成災難管理的「政治(或行政)的」性格,使其不再只是技術性的救災行動。
在災難管理中,政府扮演著協調組織與資源整合、發展災難管理策略與規劃的核心角色,因為只有政府最具備應變災難的資源、技術能力與權威(authority)(Henstra,2010:237)。然而,即使政府擁有相對充沛的人力與資源,在規劃與執行災難管理的過程中,仍必須注意「內部」與「外部」組織整合的議題。在內部面向,包括政府機構間(中央與地方、地方與地方)信任與夥伴關係的建立,以強化回應與重建階段的政策執行效果(Kappucu, et.al.,2009:306);在外部面向,則必須發展與非政府組織間的協力網絡,並整合不同價值取向的意見與行動策略(Waugh &Streib,2006:134)。因此,政府組織中災難管理者(Emergency Manager)的領導與協調能力,左右著政府災難管理成效與表現的好壞。
回顧我國政府的組織設計,可發現我國現階段並沒有針對災難管理成立專責的機構,但是就災難管理者的培育而言,似已存在我於國高階文官的訓練課程之中。進一步來說,我國對於災難的管控,仍趨向由多機關分工負責 ,例如SARS等疫病的控管,屬於衛生福利部的權責;核能安全屬於經濟及能源部與環境資源部 管轄範圍;地方上的災害則由警察與消防單位負責處理。因此,當特定災難發生時,我國傾向以臨時性的任務編組來負責執行救災工作,即「中央災害應變中心」 ;這樣的作法,意謂著權責機關的幕僚成員,皆需要具備相關的災難管理知識與能力,方能在各類危害產生時,積極落實各種組織協調與資源整合的工作。而針對高階幕僚所需的緊急應變與協調能力,目前我國高階文官的培訓制度裡,便將「危機管理」與「跨域協調」納入管理核心職能中。由於此二者皆與災難管理的內涵息息相關,可知我國高階人才的培訓項目,已具有災難管理的理念雛形。
然而,為提升我國政府組織災難管理的能力,增進政府災難預防與應變的效能,似可由人力資源的途徑作興革規劃。Siegel即認為欲落實災難管理,政府相關的專業人力便有再訓練(retraining)的必要(1985,116),才能使政府人員理解災難管理的程序和概念,並具備相關的知識與技能。由Waugh與Streib的研究中,可進一步歸納幾項災難管理者應具備的領導技巧,作為我國人力培訓之參考,相關重點如下:
第一,政策選擇應由願景或策略思考產生,而非既有的層級節制與管理控制。
第二,具備一定的政治敏感度(political savvy),並精通災難管理相關學科領域的知識。
第三,成為一個轉換型領導(transformational leader),帶領部屬與組織一齊成長。
第四,定義組織的核心價值,以及組織的道德標準與競爭力。
由以上四點可知,災難管理面對的是一個充滿不確定性的政策系絡,故災難管理者除了要具備「技術性」的知識外,也需有「政治性」的整合協調能力,以及策略思考、轉換型領導等管理知能。此其中,政治性的整合協調能力,如回應民意、與媒體溝通,乃至於上鏡頭說明行銷…等,雖非救災直接工作,但在今日社會氣氛下卻更不容忽視;因為惟有良好的跨組織、跨領域的溝通能力,方能整合更多的人力與資源網絡,對災難進行通盤性地考量和管理。以近期我國總統提出政務官上電視辯護政策的想法為例,即顯示政治溝通能力的重要與需求:因為在政策行銷觀點下,透過電視媒體尋求廣泛的政策共識、或析論政策優劣利弊,仍是政府與民眾間意見整合的最便捷管道。所以,若災難發生時,災難管理者也應該妥善利用媒體工具,為後續救災、重建與防災規劃進行倡議與宣導。
總而言之,未來我國欲提升災難應變的速度、強化災難管理的功能,或可從人力發展角度進行規劃,在高階文官團隊中培訓更多具備前述特性的災難管理者或整合者,讓組織間運作配合的協調程度提高,並凝聚各方對災變處理的價值共識。
參考書目
Comfort, L. K., Waugh Jr., W. L., Cigler, B. A. (2012), “Emergency Management Research and Practice in Public Administration: Emergence, Evolution, Expansion, and Future Directions”, Public Administration Review, 72(4): 539-549.
Henstra, D. (2010), “Evaluating Local Government Emergency Management Programs: What Framework Should Public Managers Adopt?”,Public Administration Review , 70(2): 236-246.
Kapucu, M., Augustin, M. E., Garayev, V. (2009), “Interstate Partnerships in Emergency Management: Emergency Management Assistance Compact in Response to Catastrophic Disasters”, Public Administration Review, 69(2): 297-313.
Petak, W. J. (1985), “Emergency Management: A Challenge for Public Administration”, Public Administration Review, 45: Special Issue: Emergency Management: A Challenge for Public Administration: 3-7.
Siegel, G. B. (1985), “Human Resource Development for Emergency Management”, Public Administration Review, 45, Special Issue: Emergency Management: A Challenge for Public Administration: 107-117.
Waugh Jr., W. L., Streib, G. (2006), “Collaboration and Leadership for Effective Emergency Management”, Public Administration Review, 66, Special Issue: Collaborative Public Management: 131-140.
(作者許峻嘉為淡江大學水資源管理與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專員、呂育誠為國立臺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