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受害民眾向警察機關報案是維護社會治安之共同責任,然而依據美國學者Karmen研究發現,受害者向警察機關報案的主要理由,不包括下列哪一項?
(A)藉以取回被偷財物
(B)保險理賠之合適要件
(C)盡公民應盡之義務
(D)擔心遭受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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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 B(120), C(272), D(932), E(0) #559985

詳解 (共 3 筆)

#4679722
一、美國被害者學學者 Karmen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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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80798
美國被害者學學者 Karmen (1990) 從警政專業化角度
被害人向警察控訴犯罪的主要原因:
1取回財物、保險理賠
2阻止犯罪人再犯、將繩之以法
3盡公民義務(雖然蠻鬼扯)
ㅤㅤ
非主要原因,被害人可能基於:3不3擔心
1不嚴重、不積極、無濟於事
2擔心曝(媒體)、擔心復(報復)、擔心傷(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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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7061
不包括擔心遭受報復,敢報案就不怕報復
(共 20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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