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台灣金融研訓院接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第 5 期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試題_第二節#126033
年份:114年
科目: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
19.某甲交付某上市櫃公司股票10萬股成立信託,惟目前受益人不特定且委託人無保留指定受益人及分配、處分信託利益之權利。此案信託存續期間信託財產於所得發生年度依稅法規定計算之所得,應以何人為納稅義務人依規定納稅?(A)委託人(B)受託人(C)信託監察人(D)待受益人特定時再一併申報繳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