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依保險法之規定,有關「再保險」之敘述,下列何項錯誤?
(A)再保險,謂保險人以其所承保之危險,轉向他保險人為保險之契約行為
(B)再保險人不得向原保險契約之要保人請求交付保險費
(C)原保險人得以再保險人不履行再保險金額給付之義務為理由,拒絕或延遲履行其對於被保險人之義務
(D)原保險契約之被保險人,對於再保險人無賠償請求權。但原保險契約及再保險契約另有約定者,不在 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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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7), B(27), C(223), D(19), E(0) #777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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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9034
第 42 條原保險人不得以再保險人不履行再保險金額給付之義務為理由,拒絕或延 遲履行其對於被保險人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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