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5 條規定,在性別工作平等委員會中,女性委員人數應占全體委員人數之比例為何?
(A)二分之一以上
(B)三分之一以上
(C)四分之一以上
(D)五分之一以上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163), B(116), C(23), D(5), E(0) #1219392

詳解 (共 1 筆)

#1401692

5條(性別工作平等會之設置)

為審議、諮詢及促進性別工作平等事項,各級主管機關應設性別工作平等會。

前項性別工作平等會應置委員五人至十一人,任期兩年,由具備勞工事務、性別問題之相關學識經驗或法律專業人士擔任之,其中經勞工團體、女性團體推薦之委員各二人,女性委員人數應占全體委員人數二分之一以上。

前項性別工作平等會組織、會議及其他相關事項,由各級主管機關另定之。

地方主管機關如設有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亦得由該委員會處理相關事宜。該會之組成應符合第二項之規定。

12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6691368
未解鎖
各級主管機關應設性別平等工作會,處理審議...
(共 15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