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有關普通法系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主要以判例作為法源
(B)區別民事法院及行政法院
(C)區分普通法院與衡平法院
(D)通常無契約法之成文法典
統計: A(1259), B(4720), C(1192), D(1179), E(0) #2138912
詳解 (共 10 筆)
普通法就是英美法系,所以沒有像是成文法一樣有明確的區分普通跟行政法院。 不過說到這個,C也有點疑慮?去維基查了一下有提到現在有些有設置衡平法院的國家也開始甚至是已經廢除獨立的衡平法院,融合至普通法院裡了。
英美法系又稱海洋法系,習慣及累積的判例,為其主要根據,此種不成文法為普通法、判例法。
在普通法系中,衡平法是指法院在判例法及成文法之外採用的一系列法律原則。
大陸法系國家將公法和私法作為法律分類的基礎,公法包括憲法、刑法、行政法和訴訟法,私法包括民法和商法。到了20世紀後,出現一種兼有公法和私法成分的第三種,社會法。英美法系國家沒有公私法之分,有的僅僅是普通法與橫平法的區分。
原文網址:https://kknews.cc/news/389nb4y.html
12下列關於普通法系特徵之敘述,何者錯誤?
(A)較重視程序法則
(B)區分公法與私法
(C)區分普通法與衡平法
(D)以判決先例為法源
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 107 年 - 107 地特五等 法學大意#73724
答案:B
出於統一法律規則的需要,法官們相互承認彼此的判決,並約定在今後的巡迴審判中加以適用。久而久之,就形成了通行於全國的法,即普通法,各地的法院也逐漸轉化為普通法院。
衡平法:大法官/法官的良心正義判決/地方習慣法
普通法:法官們/立法者的共識
不成文法到底是什麼?
住在英國的盎格魯-撒克遜人被諾曼人征服後,由於當時英國各地部落處於非常鬆散的狀況,並沒有統一而中央集權的國家機構,諾曼人必須取捨:耗費龐大資源來統一部落,或是使用既存的習慣來治理國家。為了方便統治,諾曼人決定保留各地既存的法律制度,由國王派出法官巡迴各地以代表國王行使司法權,為民眾排解爭端。
而這些法官到了當地便會調查當地的習慣,並使當地民眾擔任陪審員,最後做成判決。而這些法官在使用習慣做成判決時,也必須確保能實現公平正義,因此當法官從各地回到倫敦後,就會開會討論各自遇到的案件,從案件中逐漸確認符合公平正義樣貌的法律脈絡,並將具代表性的案件節挑選出來,使得日後如果遇到相類似的案件,就直接援引前案做成判決。
是的,好讀版來了
《通常 無 契約法之成文法典》
所以D沒有錯誤,不選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