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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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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 - 103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勞工行政: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18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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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3年 - 103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勞工行政: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18364 |
科目:
初等/五等/佐級◆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3年 - 103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勞工行政: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18364
年份:
103年
科目:
初等/五等/佐級◆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2 根據工會法規定,教師不得組織:
(A)產業工會
(B)職業工會
(C)企業工會
(D)工會聯合組織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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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GRACE
2016/12/16
私人筆記#135063
未解鎖
名 稱:工會法 修正日期:民國 ...
(共 305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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