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司法院釋字第 585 號解釋:「……凡國家機關獨立行使職權受憲法之保障者,即非立法院所得調查之事物範圍。……」上述說明與下列何項憲法原則有關?
(A)權力分立
(B)依法行政
(C)民主原則
(D)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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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702), B(344), C(50), D(26), E(0) #3255803
統計: A(3702), B(344), C(50), D(26), E(0) #3255803
詳解 (共 5 筆)
#7331381
【正確答案】:(A)
【法理深度解析】
1. 釋字第 585 號解釋的核心背景
釋字第 585 號解釋是關於「國會調查權」最關鍵的里程碑。當時立法院為了調查 319 槍擊案,制定了《真相調查委員會條例》。大法官在解釋中首度承認立法院擁有憲法層次的「調查權」,但也強調該權力並非漫無邊際。
2. 「權力分立」與「核心領域」之保障
題目中提到的這段話:「……凡國家機關獨立行使職權受憲法之保障者,即非立法院所得調查之事物範圍。……」,其核心精神在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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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性權力分立:憲法將不同職權分配給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等機關,並賦予某些機關「獨立行使職權」的空間(如法官審判獨立、監察委員獨立行使職權、行政院下屬之獨立機關如 NCC、公平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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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侵犯核心領域:為了維持權力制衡,立法院雖有調查權,但不得以此為名,干預其他機關在憲法保障下的「核心職權」或「獨立性」。一旦立法權跨越紅線進入他人的獨立範疇,即違反了權力分立原則。
3. 其他選項排除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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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依法行政:主要規範行政機關與法律的關係,即行政行為應有法律依據。雖然立法調查也涉及法制,但本題重點在於「權力間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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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民主原則:國會調查權固然是基於國會代表民意、落實民主監督的精神,但本題引文強調的是「限制」調查權的範圍,這主要由「權力分立」來界定各機關的分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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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比例原則:比例原則通常用於檢視「手段與目的」之間的均衡(如調查手段是否過當),而本題引文是在討論「管轄權範圍(事物範圍)」,屬於權力架構層次的分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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