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意旨,下列有關法律保留原則之敘述,何者錯誤? 
(A)刑罰法規關係人民生命、自由及財產權益至鉅,自應依循罪刑法定原則;若法律授權主管機關發布命 令為補充規定時,須自授權之法律規定中得預見其行為之可罰,方符刑罰明確性原則 
(B)行政罰之處罰對象,除有法律或法律具體明確授權之法規命令為依據外,不得逕以行政規則定之
(C)解釋性行政規則如對人民依法律享有之權利增設限制之要件,即牴觸憲法第 23 條之法律保留原則
(D)違反同一行政法上義務者有多數人時,以按其行為情節之輕重分別處罰為原則,若就其是否應負各平 均分擔責任等歸責方式,有為不同於上開原則規定之必要者,僅得以法律規定,不得再為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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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 B(26), C(53), D(116), E(0) #1532624

詳解 (共 2 筆)

#2282258

釋字638

  行政裁罰涉及人民權利之限制,其處罰之構成要件、法律效果,須法律保留或明確授權。立法者並得就他人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課特定人防止之義務,並因其違反此一防止義務而使其成為行政處罰之對象。是行政處罰之處罰對象規定,亦涉及人民權利之限制,亦須法律保留或明確授權。

  又如違反同一行政法上義務者有多數人時,其歸責方式,以按其行為情節之輕重分別處罰為原則,若就其是否應負各平均分擔責任等歸責方式有為不同於上開原則規定之必要者,涉及人民權利限制之程度,亦應法律保留或明確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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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6896

求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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