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為落實特殊教育學生自我倡議及表意權,現階段已有許多會議透過修法要求需有特教學生本人或代表參與會議。下列哪些 會議,並未規範要求特教學生本人或特教學生代表參與?
(A)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
(B)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
(C)特殊教育諮詢會
(D)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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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82), B(7), C(67), D(1), E(0) #3387162

詳解 (共 3 筆)

#6306894

目前的特殊教育相關法規已明確規範,在特定會議中應納入特教學生本人或代表的參與,以確保其表意權與自我倡議權,這些會議包括:

  • (B) 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此委員會負責學校內特教相關事務,應考量特教學生的權益,並鼓勵學生參與。
  • (C) 特殊教育諮詢會:為特殊教育政策提供建議,亦可能包含學生代表以確保特教學生的需求被考量。
  • (D) 個別化教育計畫(IEP)會議:法規明確要求特教學生應參與自己的 IEP 會議,以確保計畫符合學生需求,尤其是年齡較大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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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4682
課程發展委員會成員  : 學校課程發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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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65190

「課程發展委員會須審議學校特殊教育相關課程規畫與教學計畫。」

個別化教育計畫(IEP)本身已允許依據學生需求進行課程與學分數的彈性調整,並不需要課程發展委員會提案才能進行。學校可根據學生的需求、能力與發展狀況,透過IEP小組會議來調整其課程與學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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