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吉勃樂(R. J. Kibler)曾提出「教學基本模式」(The
General Model of Instruction, GMI),將教學分成四個
基本歷程,下列順序何者正確?
(A) 教學目標、教學活動、起點行為、教學評量
(B)起點行為、教學目標、教學活動、教學評量
(C) 教學評量、起點行為、教學評量、教學活動
(D)教學目標、起點行為、教學活動、教學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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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0), B(531), C(28), D(1230), E(0) #2931950
統計: A(30), B(531), C(28), D(1230), E(0) #2931950
詳解 (共 7 筆)
#6097084
普通教學模式又稱為教學的基本模式(basic instructional model)是以系統概念和方法為基礎,以系統分析原則應用於教學上。此模式並不想告訴教師應該採用什麼教學法,而只是提供一個方針,協助教師選擇教材和教法。此種教學模式可應用於所有教育層次、所有學科及任何長度的教學單元。
下述幾種使用較普遍的普通教學模式,主要構成元素大致相同,所不同的只是有的把元素再行分化。
1.葛拉塞的教學模式
葛拉塞(Robert Glasser)認為構成教學的幾個元素為:(1)教學目標;(2)起點行為;(3)教學程序;(4)成果評鑑。
(1)教學目標:必須很明確地敘述學生在教學結束後應有的表現,即明確敘述學生的終點行為。
(2)起點行為:指的是學生在教學開始之前,知識、技能、態度、智能等方面的狀況。起點行為的評估可用來檢查教學目標是否適合某位或某些學生,所以起點行為與教學目標是互相關連與牽制的。
(3)教學程序:教師必須根據教學目標和起點行為,選擇合適的教材及運用適當的教學法和活動,指導學生從事有效的學習,以達教學目標。
(4)成果評鑑:是在了解學生在教學中和教學後的學習結果。成果評鑑對教學目標、起點行為和教學程序都具有回饋作用,它可幫助教師檢討教學目標是否達成、起點行為是否正確地被評估和辨識出來、教學程序是否有效,教師可運用此回饋,修正前面三個步驟。
2.克伯勒等人的教學模式
奇布樂等人(Robert Kibler)提出一個包含四個元素的一般教學模式:(1)教學目標;(2)預估;(3)教學程序;(4)評鑑。此模式與葛來塞所提相類似,第二個元素預估雖與起點行為名稱不一樣,但實質意義是相同的。
3.歐立發的一般教學模式
歐立發(Peter Oliva)的教學模式包括二個主要階段:(1)計畫階段;與(2)操作階段。
(1)計畫階段:包含四個元素:1.擬定教學一般目標、2.擬定教學明確目標、3.選擇教學策略、4.初步和最後選擇評鑑技巧。
(2)操作階段:分為兩部分:1.實踐教學、2.評鑑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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