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多少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董事候選人名單?
(A)百分之一
(B)百分之三
(C)百分之五
(D)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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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22), B(186), C(144), D(219), E(0) #3089917

詳解 (共 3 筆)

#5782269
    公司法第 192-1 條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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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16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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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09883

這題考的是《公司法》第 192 條之 1 規定的股東提名權。


1. 法規要點解析
根據《公司法》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 1% 以上 之股東,得以書面方式向公司提出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2. 選項詳解
• (A) 百分之一 (1%):正確答案。
• (B) 百分之三:不正確。
• (C) 百分之五:不正確。
• (D) 百分之十:不正確。

3. 補充說明
• 股東提案權:與董事候選人提名權相同,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 1% 以上 之股東,亦得於股東常會提出一項議案(受理限額為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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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7387389
未解鎖
持股1%:股東常會議案、請檢查人檢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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