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依刑法第15條規定,對於犯罪結果之發生,法律上有防止之義務,能防止而不防止者,與因積極行為發生結果者同,稱為:
(A)未遂犯
(B)加重結果犯
(C)作為犯
(D)不作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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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2), B(150), C(353), D(2303), E(0) #166890
統計: A(62), B(150), C(353), D(2303), E(0) #166890
詳解 (共 10 筆)
#127805
不作為犯(消極),例如:醫生有救治病人義務,因不救治而使病人死亡和作為犯(積極)同是殺人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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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569
不作為犯:對於犯罪結果之發生,法律上有防止之義務,能防止而不防止者,與因積極行為發生結果者同。因自己行為致有發生犯罪結果之危險者,負防止其發生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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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7272
準確一點是:不純正不作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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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2399
刑法第15條第一項:
對於犯罪結果之發生,法律上有防止之義務,能防止而不防止者,與因積極行為發生結果者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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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7879
A:作案未成功。
B:「我知道」前面是懸涯,推他人跌倒基本上他有皮肉傷(傷害罪),但如果他掉下去了,我就是加重結果犯(從傷害變殺人)。
若是「我不知道/無意」,我單純只想推他跌倒,誰知道他腦袋撞的特別嚴重變植物人,我頂多「一般傷害」。
C:我「推」他使其受傷(作為)。
D:病人找醫生治病,醫生「故意」不治,結果病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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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800
作為犯和不作為犯要有點搞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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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70662
不純正不作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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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6542
不作為犯(消極),例如:醫生有救治病人義務,因不救治而使病人死亡和作為犯(積極)同是殺人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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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9370
e.g.媽媽不餵小孩喝奶 使小孩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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