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分期支付之價金完全清償時,即取得此車之所有權。該物權行為為何?
(A)附負擔之物權行為
(B)附既成條件之物權行為
(C)附解除條件之物權行為
(D)附停止條件之物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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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25), B(557), C(841), D(3808), E(1) #370441
統計: A(425), B(557), C(841), D(3808), E(1) #370441
詳解 (共 9 筆)
#467638
民法第99條
停止條件:於條件成就時發生效力
例如:甲乙約定,乙若高普考及格,甲即贈與大英百科全書一套。
解除條件:於條件成就實失其效力
例如:甲借乙一本法典 約定乙考上後 要將法典還給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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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053
分期支付之價金完全清償時,即取得此車之所有權。該物權行為為何?
(A)附負擔之物權行為
(B)附既成條件之物權行為
(C)附解除條件之物權行為
(D)附停止條件之物權行為
~解析 :
一、法律條文 :
⊙民法第 99條 ( 附條件法律行為之種類及其效力 ) 附停止條件之法律行為,於條件成就時,發生效力。
附解除條件之法律行為,於條件成就時,失其效力。
依當事人之特約,使條件成就之效果,不於條件成就之時發生者,依其特約。
二、補充說明 :
「停止條件」V.S.「解除條件」:
(一) 附停止條件之法律行為,於條件成就時,發生效力 → 先附條件 + 後贈與契約。ex:「你如果考上高普考,就買一輛車子送你。」
(二) 附解除條件之法律行為,於條件成就時,失其效力 → 先無償使用契約 + 後條件。ex:「送你一輛汽車,但如果你今年沒考上高普考就要還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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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5461
還沒用—停止條件
已用了—解除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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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0889
疑問
條件,不是指「將來客觀上不確定事實」嗎?
分期支付,有確定支付完的一天,為什麼是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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