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我國著作權法關於著作人認定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2 人以上共同完成之著作,其各人之創作,無論是否可分離利用者,視為共同著作
(B)受雇人於職務上完成之著作,若勞務契約約定以雇用人為著作人者,從其約定
(C)使用他人所研發之人工智慧軟體創作音樂,無論使用者是否有具原創性參與創作,均以該人工智慧研發 者為著作人
(D)出資聘請他人完成之著作,若契約約定以出資人為著作人者,仍以該受聘人為著作人
統計: A(548), B(1913), C(144), D(385), E(0) #3705455
詳解 (共 9 筆)
我國著作權法關於著作人認定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B 選項
正確答案是:(B) 受雇人於職務上完成之著作,若勞務契約約定以雇用人為著作人者,從其約定
詳細解析與法條依據
1. (B) 正確:
依據: 《著作權法》第 11 條第 1 項規定:「受雇人於職務上完成之著作,以受雇人為著作人。但契約約定以雇用人為著作人者,從其約定。」
2. (A) 錯誤:
依據: 《著作權法》第 8 條規定:「二人以上共同創作之著作,其各人之創作不能分離利用者,為共同著作。」
說明: 必須是「不能分離利用」者,才稱為共同著作;若「可以分離利用」(例如:一人填詞、一人譜曲,詞與曲可獨立利用),則非共同著作(屬於結合著作)。
3. (C) 錯誤:
依據與實務見解: 著作權法保護之著作必須係「人類精神創作」(具備人類原創性)。純粹由 AI 生成之內容不享有著作權;若人類使用者利用 AI 軟體作為工具,並在創作過程中投入顯著之原創性心智創作(如大幅挑選、剪輯、修改等),著作人應為「該人類使用者/創作者」,而非「AI 軟體的研發者」。
4. (D) 錯誤:
依據: 《著作權法》第 12 條第 1 項規定:「出資聘請他人完成之著作,除前條情形外,以該受聘人為著作人。但契約約定以出資人為著作人者,從其約定。」
說明: 若契約已約定由出資人為著作人,即應依約以「出資人」為著作人,並非仍為受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