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有關禁寄物品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寄達國禁止輸入或流通之文件或物品,除依規定送交相關主管機關處理外,退還寄件人
(B)郵件發現內裝放射性物品,交相關主管機關處理
(C)鴉片、嗎啡及其他麻醉物品,一律禁止交寄
(D)封口用之金屬扣鈕有鋒利之邊緣,致妨害郵件處理者,禁止交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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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13), B(157), C(1997), D(114), E(0) #961368

詳解 (共 2 筆)

#1290504
第37條 禁止交寄之物品:
六、鴉片、嗎啡及其他麻醉物品。但經相關主管機關核發運輸憑照或司法機關、司法警察機關備文證明係供訴訟證據之用,並作保價或報值包裹在國內互寄,或作保價包裹寄往國外供醫藥或科學之用,經寄達國准許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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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6145
鴉片、嗎啡及其他麻醉物品。但經相關主管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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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7706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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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件處理規則 第37條 下列文件或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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