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關於抵押權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不動產所有人於設定抵押權後,如設定地上權或其他權利,將有損抵押權之價值,故不得設定地上權及其他權利
(B)抵押之不動產,如經分割或讓與其一部者,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
(C)以抵押權擔保之債權,如經分割或讓與其一部者,其抵押權不因此受影響
(D)不動產所有人設定抵押權後,將不動產讓與他人,其抵押權不因此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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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86), B(83), C(167), D(101), E(0) #247399
統計: A(1686), B(83), C(167), D(101), E(0) #247399
詳解 (共 5 筆)
#583492
866 不動產所有人設定抵押權後,於同一不動產上,得設定地上權或其他以使 用收益為目的之物權,或成立租賃關係。但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
前項情形,抵押權人實行抵押權受有影響者,法院得除去該權利或終止該 租賃關係後拍賣之。 不動產所有人設定抵押權後,於同一不動產上,成立第一項以外之權利者 ,準用前項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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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640
A-866
B-868
C-869
D-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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