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乙因為連續殺人,而被判處死刑。法警甲受上級命令負責執行死刑犯乙之死刑。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因為乙的惡行重大,所以他的生命權一開始就不值得保護,甲的行為自始不該當殺人罪的犯罪構 成要件
(B)因為殺死乙可以降低犯罪率,所以甲的行為可以用正當防衛來阻卻違法
(C)因為殺死乙可以降低犯罪率,所以甲的行為可以用緊急避難來阻卻違法
(D)甲的行為因為是依法令之行為,所以可以阻卻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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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24), B(100), C(98), D(14358), E(0) #603404
統計: A(424), B(100), C(98), D(14358), E(0) #603404
詳解 (共 3 筆)
#2486222
刑法上的法定阻卻違法事由包括
1. 依法令之行為(刑法的21條第1項) ------此題D
2. 公務員依所屬上級公務員職務上命令所為的行為(刑法的21條第2項)
3. 業務上正當行為(刑法的22條)
4. 正當防衛: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刑法的23條)
5. 緊急避難: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財產、自由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刑法的24條)
參考資料:https://smallcollation.blogspot.tw/2013/08/blog-post_73.html#gsc.tab=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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