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普通考試_財稅行政:民法概要#128507
年份:114年
科目:公職◆民法概要
21 乙未婚生一子丙,其後,乙與甲結婚。下列關於準正之敘述,何者錯誤? (A)甲為丙之生父時,丙視為甲之婚生子女 (B)甲為丙之生父時,甲乙之婚姻無效者,丙不視為甲之婚生子女 (C)甲為丙之生父時,甲乙之婚姻被撤銷者,丙不視為甲之婚生子女 (D)甲非丙之生父時,甲丙間為直系姻親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