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依司法院釋字第 364 號解釋之見解,關於廣電自由,主要係保障人民的何種權利?
(A)要求公正報導之權
(B)接近使用傳播媒體之權
(C)費率合理權
(D)無限制開放之權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790), B(12363), C(89), D(99), E(0) #603875
統計: A(790), B(12363), C(89), D(99), E(0) #603875
詳解 (共 2 筆)
#884912
以廣播及電視方式表達意見,屬於憲法第十一條所保障言論自由之範圍。為保障此項自由,國家應對電波頻率之使用為公平合理之分配,對於人民平等「接近使用傳播媒體」之權利,亦應在兼顧傳播媒體編輯自由原則下,予以尊重,並均應以法律定之。
引用自台灣法律網
引用自台灣法律網
118
1
#3662005
釋字第 364 號
憲法第十一條之表現自由,是否蘊含廣電自由,並保障人民平等接近使用傳播媒體之機會?
以廣播及電視方式表達意見,屬於憲法第十一條所保障言論自由之範圍。為保障此項自由,國家應對電波頻率之使用為公平合理之分配,對於人民平等「接近使用傳播媒體」之權利,亦應在兼顧傳播媒體編輯自由原則下,予以尊重,並均應以法律定之。
35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