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歸化者,得擔任下列何種職務? (A)陸海空軍校級軍官(..-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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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Roy衝衝虎 (三等上岸) 大三下 (2020/07/28)
國籍法 第 10 條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歸化者,不得擔任下列各款公職: 一、總統、副總統。 二、立法委員。 三、行政院院長、副院長、政務委員;司法院院長、副院長、大法官;考試院院長、副院長、考試委員;監察院院長、副院長、監察委員、審計長。 四、特任、特派之人員。 五、各部政務次長。 六、特命全權大使、特命全權公使。 七、蒙藏委員會副委員長、委員;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 八、其他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以上職務之人員。 (B)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以上職務之人員 九、陸海空軍將官。(A)陸海空軍校級軍官 十、民選地方公職人員。D)里長. 前項限制,自歸化日起滿十年後解除之。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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