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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13年 - 113 地方政府公務、離島地區公務特種考試_四等_財稅行政:稅務法規概要#124328 | 科目: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3年 - 113 地方政府公務、離島地區公務特種考試_四等_財稅行政:稅務法規概要#124328

年份:113年

科目: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21 總機構於境外之 A 公司出租機器設備,已核准適用所得稅法第 25 條,其於我國無分支機構,由 境內之營業代理人 B 公司處理相關業務。112 年 A 公司出租機器設備給境內 C 公司,並取得出 租收入,則 A 公司應如何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
(A)由 A 公司委託會計師辦理結算申報
(B)由 A 公司委託 B 公司辦理結算申報
(C)由 B 公司以扣繳方式完稅
(D)由 C 公司以扣繳方式完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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