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3年 - 113 地方政府公務、離島地區公務特種考試_四等_財稅行政:稅務法規概要#124328
年份:113年
科目: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21 總機構於境外之 A 公司出租機器設備,已核准適用所得稅法第 25 條,其於我國無分支機構,由 境內之營業代理人 B 公司處理相關業務。112 年 A 公司出租機器設備給境內 C 公司,並取得出 租收入,則 A 公司應如何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 (A)由 A 公司委託會計師辦理結算申報 (B)由 A 公司委託 B 公司辦理結算申報 (C)由 B 公司以扣繳方式完稅 (D)由 C 公司以扣繳方式完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