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教甄教程◆國文(中等)
>
96年 - 桃園縣九十六年度國中教師甄選【共同科目:國語文暨教育學科 】#8362
> 試題詳解
試題詳解
試卷:
96年 - 桃園縣九十六年度國中教師甄選【共同科目:國語文暨教育學科 】#8362 |
科目:
教甄教程◆國文(中等)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6年 - 桃園縣九十六年度國中教師甄選【共同科目:國語文暨教育學科 】#8362
年份:
96年
科目:
教甄教程◆國文(中等)
21.下列哪一個選項的說明是正確的?
(A)書信中稱呼對方時,常用較小字體偏右書寫,以 示尊敬。
(B)書信末自稱應和前面稱謂相配合,字體縮小偏右 側書寫。
(C)寫給伯父的書信,提稱語可用「惠鑑」或「雅鑑」。
(D)啟事敬詞在信中是請對方讀信的意思。
正確答案:
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1 筆)
Faith
B5 · 2020/06/02
推薦的詳解#4025754
未解鎖
(A)「書信」中提到自己的尊長,不可偏右...
(共 8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