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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3年 - 臺北市 103 學年度公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初試專門類科知能試題–閩南語科(含15題教綜)#16535 | 科目:教甄◆閩南語科(台語)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3年 - 臺北市 103 學年度公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初試專門類科知能試題–閩南語科(含15題教綜)#16535

年份:103年

科目:教甄◆閩南語科(台語)

21.關於臺灣閩南語的標音教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視實際需要和學生程度,得從二年級開始教授。不論國小三年級 還是二年級開始標音教學,都要面對一年級或一二年級課本上有漢字和音標的問題。這個看似矛盾的現象,教師應該 如何進行教學?
(A)既然一年級或一二年級不教音標,那麼便不該有「課本」,臺灣閩南語教科書應該從二年級或三年級開始教授。
(B)既然一年級或一二年級不教音標,那麼一年級或一二年級的「課本」,不是給學生看的,是給教師和家長看的。
(C)一年級或一二年級不教音標,那麼一年級或一二年級的「課本」,是給學生隨意看的,教師和家長不用給予指導。
(D)所謂「標音符號原則於三年級教授」,「得視需要提前從二年級實施」,這意思不是一年級或一二年級「不教」音標, 而是可以「認唸(能力指標 3-1-1)」而不正式學習拼寫;一年級或一二年級的「課本」,是給學生認唸用的,教師 和家長仍然應該視學生學習情形給予適當的「認唸」指導,從二年級或三年級才開始正式的標音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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