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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教育專業科目-中等題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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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於98 年7 月11 日以後的新規定,公立學校員工總人數在34 人以上者, 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的多少百分比?
(A)1%
(B)3%
(C)5%
(D)6%
教甄◆教育專業科目-中等
-
99 年 - 台北縣中學六校聯合甄試#2339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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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0.624
討論
私人筆記( 0 )
最佳解!
Judy Jen
國一下 (2011/05/04)
第38條: 公立學校→34人以上,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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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曾顯智
大四上 (2012/05/29)
343671
檢舉
4F
Sophia FN
小一上 (2013/03/31)
第38條
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三十四人以上者, 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三。 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六十七人以上者,進用具有 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一,且不得少於 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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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於98 年7 月11 日以後的新規定,公立學..-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