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下列有關告知義務與解除契約規定之說明,何者為「非」?
(A)要保人據實說明義務的範疇,不僅限於要保書書面詢問的告知事 項,也包含要保書內之基本資料及聲明事項。
(B)依照學說及實務之看法,據實說明義務之履行人除要保人外,亦包 括被保險人。
(C)保險人於契約解除權行使之除斥期間經過後,保險人即不能再以民 法第九十二條規定行使撤銷權。
(D)要保人雖有違反據實說明之事實,但此事實經確定並未對保險事故 之發生具有任何影響者,其保險契約「對價平衡」之關係並未受到 破壞,保險公司仍應承擔其保險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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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 B(1), C(16), D(13), E(0) #1814133

詳解 (共 1 筆)

#3829832
要保人據實說明義務的範疇,僅限於要保書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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