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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 - 100 稅務特種考試_三等_財稅行政:會計學#16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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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0年 - 100 稅務特種考試_三等_財稅行政:會計學#16185 |
科目:
會計學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0年 - 100 稅務特種考試_三等_財稅行政:會計學#16185
年份:
100年
科目:
會計學
22 下列何者不宜採用權益法作為長期股權投資之會計處理方法?
(A) 投資公司持有被投資公司 50%以上之股份
(B)投資公司持股比例為 15%,但因被投資公司之股權持有相當分散,故投資公司為所有股東中持股比例 第三高者
(C)投資公司指派人員獲聘為被投資公司之總經理
(D)投資公司依其所簽訂之合資契約規定,對被投資公司具有經營權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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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3 筆)
LING
B2 · 201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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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股20%以上且具有重大影響力時需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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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月寶
B1 · 2018/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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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鎖
持有20%以上才有權益法可以適用
(共 18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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丸子
B3 · 2022/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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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48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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