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剛過世的阿強,生前瞞著家人寫下一份遺囑存放於友人小莉處,遺囑內容說明死後欲將所留遺產全數送 給小莉。若其遺囑符合法律之規定要件,內容查驗屬實,則阿強家人可透過下列何種法律程序來主張自己的繼承權益?
(A)行政訴訟
(B)刑事訴訟
(C)民事訴訟
(D)非常上訴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21), B(83), C(11657), D(81), E(0) #1509465

詳解 (共 10 筆)

#2422416

回4F,財產不會歸小莉所有,因為民法有特留分的規定。


繼承人之特留分,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2。

二、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2。

三、配偶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2。

四、兄弟姊妹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3。

五、祖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3。


遺囑人僅於不違反關於特留分規定之範圍內,始得以遺囑自由處分遺產。

98
1
#2508388

民法有規定應繼分、特留分。

樓上一定要搞懂。



只要無私、樂於分享討論的,請各位同學大大的按讚。

81
1
#2210184
繼承篇屬民事範圍
(共 10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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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1
#2210268
繼承屬於民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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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1
#2139082
按確認遺囑無效(或不生效力)之訴,究屬因...
(共 270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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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1
#2419290
那麼如果遺屬屬實,財產會全歸小莉所有嗎?...
(共 41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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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4
#5080196

無論如何至少都有特留分

繼承順位1直系血親卑親屬(兒子女兒)

順位2父母

順位3兄弟姊妹

順位4祖父母

有前順位便無後順位

A1-1有配偶有二兒--->應繼分各1/3--->特留分各6/1

A1-2有配偶有一子歿留二孫--->應繼分配偶兒子各1/3孫子各1/6--->特留分配偶兒子各1/6孫子各1/12

A2-1有配偶無子嗣父母健在--->應繼分配偶1/2父母各1/4--->特留分配偶1/4父母各1/8

A2-2有配偶無子嗣父歿母存--->應繼分各1/2--->特留分各1/4

A3有配偶有四兄弟姊妹--->應繼分配偶1/2兄弟姊妹各1/8--->特留分配偶1/4兄弟姊妹各1/24

A4-1有配偶有祖父母--->應繼分配偶2/3祖父母各1/6--->特留分配偶1/3祖父母各1/18

A4-2有配偶祖父歿祖母存--->應繼分配偶2/3祖母1/3--->特留分配偶1/3祖母1/9

A5僅剩配偶--->應繼分全--->特留分1/2

無配偶

無論哪個順位皆為平分

唯一差異

12順位特留分為應繼分1/2

34順位特留分為應繼分1/3



9
2
#4177592

原為:

剛過世的阿強,生前瞞著家人寫下一份遺囑存放於友人小莉處,遺囑內容說明死後欲將所留遺產全數送 給小莉。若其遺囑符合法律之規定要件,內容查驗屬實,則阿強家人可透過下列何種法律程序來主張自己的繼承權益?

應為:

剛過世的阿強,生前瞞著家人寫下一份遺囑存放於友人小莉處,遺囑內容說明死後欲將所留遺產全數送 給小莉。若其遺囑符合法律之規定要件,內容查驗屬實,則阿強家人可透過下列何種法律程序來主張自己的繼承權益?

5
2
#5719300

類題
17.小蘭過世時留有遺產 1,200 萬元,父母雙亡,其配偶老吳已歿,兩人未曾生育子女,所有後事皆由小蘭的妹妹小雲一人處理。而小蘭留有一份遺囑,內容將所有遺產跟權利均贈與照顧自己的看護工小明。依據我國民法之規定,下列有關小蘭遺產分配的敘述,何者正確?
(A) 尊重被繼承人的遺志,遺產全由小明繼承
(B) 小雲得主張與小明平均分配小蘭的遺產
(C) 小雲得遺產的三分之一,其餘遺贈給小明
(D) 小蘭因無子女,故遺產全歸國家所有
初等/五等/佐級◆公民 -102年 - 102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一般行政:公民#13893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

19.志明與春嬌婚後育有一女娟娟,但因夫妻感情不睦,因此志明過世前寫了一份遺囑,特別強調「本人過世後,要將全數財產留給獨生女娟娟…」。依我國民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春嬌仍可主張自己的特留分
(B) 關於遺囑的內容,民法並未限制
(C) 遺囑內容應經由配偶相互同意才有效
(D) 春嬌之應繼分,應為志明財產的四分之三
初等/五等/佐級◆公民-102年 - 102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一般民政、社會行政、人事行政、戶政、勞工行政、教育行政、財稅行政、統計、會計、經建行政、地政、圖書資訊管理、廉政、電子工程:公民#13892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

19.阿文與娟娟結婚後,育有一子阿德,並另收養一女麗麗;阿德後與阿菊結婚,生下一子倫倫,未料倫倫出生後不久,阿文即因車禍過世。依我國民法之規定,下列有關阿文遺產繼承的敘述,何者正確?
(A) 倫倫可代位繼承
(B) 倫倫未成年無權繼承
(C) 繼承人為娟娟、阿德、麗麗
(D) 麗麗為養女,繼承權為阿德的半數
初等/五等/佐級◆公民 -103年 - 103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一般民政、社會行政、人事行政、戶政、勞工行政、教育行政、財稅行政、會計、經建行政、地政、圖書資訊管理、廉政、電子工程:公民#18331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

13.依據我國民法,尊重被繼承人對於自己財產的自由處分權利及最後意願,被繼承人得以遺囑處置其死後遺產或其他事務。下列關於遺囑規定之敘述,何者正確?
(A) 自由處分之遺囑內容不得違反應繼分的規定
(B) 立遺囑人至少是滿 20 歲的完全行為能力人
(C) 遺囑人將遺囑全文電腦打字,親自簽名並註明日期,即符合自書遺囑的條件
(D) 遺囑須依自書、公證、密封、代筆或口授其中之一方式為之,否則無效
初等/五等/佐級◆公民-104年 - 104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一般民政、社會行政、人事行政、戶政、勞工行政、教育行政、財稅行政、會計、經建行政、地政、圖書資訊管理、電子工程:公民#35400


答案:D
難度:簡單

21.春嬌因販毒遭判刑 15 年入監服刑,老公志明認為夫妻為此分居逾十年,已難再共同經營夫妻生活,因此向法院訴請離婚。法院審理後認為,春嬌長期在監服刑,客觀上已達動搖夫妻的共同生活,致夫妻喪失維持婚姻的意願,故判准二人離婚。關於志明和春嬌的案例,若依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志明和春嬌的離婚方式,稱為兩願離婚
(B) 志明和春嬌的案例,僅志明有資格請求離婚
(C) 上述離婚訴訟,於起訴前,應先經律師調解,調解不成,才進入訴訟程序
(D) 志明和春嬌的離婚案,經法院判決確定後,須至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才能生效
初等/五等/佐級◆公民-105年 - 105 司法特種考試_五等_各類科:公民#55313


答案:B
難度:適中

24.某富商生前遺囑:「過世後,將遺產全部送給女友。」富商死後,其配偶、子女和女友為了遺產對簿公堂。依據我國法律之規定,下列有關富商遺產分配之敘述,何者正確?
(A) 基於遺囑自由,配偶無法請求繼承
(B) 子女可請求遺產的特留分
(C) 女友可請求遺產的特留分
(D) 女友非法律上正式身分關係,故富商遺囑無效
初等/五等/佐級◆公民-105年 - 105 鐵路特種考試_佐級_材料管理、運輸營業、場站調車:公民#52615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

24.正男與妻子婚後育有一子小傑,由於夫妻感情不睦,正男外遇小姍多年並生養一女小禎。上述情況若依我國民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正男可透過法律的任意認領,將小禎視為婚生子女
(B) 妻子若發現正男外遇,可依法向法院訴請協議離婚
(C) 倘若正男不幸往生,小禎雖經認領仍無權要求繼承遺產
(D) 倘若正男不幸往生留有大筆債務,小傑須代父償還全部債務
初等/五等/佐級◆公民-105年 - 105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一般民政、社會行政、人事行政、戶政、勞工行政、教育行政、財稅行政、會計、經建行政、地政、圖書資訊管理、廉政:公民#58381


答案:A
難度:困難

16.阿文與娟娟結婚後,育有一子阿國,未料婚後阿文竟然與未婚的秘書小咪外遇,小咪並為阿文產下一子阿凱。依我國法令規定,下列關於本案的分析敘述,何者正確?
(A) 因小咪未婚生下阿凱,故阿凱為小咪的非婚生子女
(B) 阿凱若經阿文認養,則可視為阿文的婚生子女,並具有繼承權
(C) 若阿文離婚後與小咪結婚,阿凱即因準正成為婚生子女
(D) 若阿文不願負起父親的責任,阿凱可向法院請求強制收養
初等/五等/佐級◆公民-106年 - 106 鐵路特種考試_佐級_材料管理、運輸營業、場站調車、養路工程:公民#62511


答案:C
難度:適中

20.小蘭過世時留有遺產新臺幣 1,200 萬元,父母雙亡,其配偶老吳已歿,兩人未曾生育子女,所有後事皆由小蘭的妹妹小雲一人處理。而小蘭留有一份遺囑,內容將所有遺產跟權利均贈與「甲政黨」。依據上文, 若根據民法之規定,有關小蘭的遺產分配,下列何者正確?
(A) 甲政黨得 10 萬元,其餘照應繼分規定分配
(B) 甲政黨得 30 萬元,其餘照應繼分規定分配
(C) 甲政黨得 600 萬元,其餘照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規定分配
(D) 甲政黨得 1,200 萬元
初等/五等/佐級◆公民-106年 - 106 初等考試_一般行政:公民#59445


答案:B
難度:適中

26.阿凱與前妻育有一就讀國中的女兒小麗。阿凱與前妻離婚後,與同事阿美結婚,並依法收養阿美的兒子小奇。一日阿凱意外身亡,身後留有遺產。下列關於阿凱遺產處理的敘述,何者正確?
(A) 小奇與阿凱之間沒有血緣關係,所以小奇不能繼承阿凱遺產
(B) 由阿美繼承阿凱全部遺產,再由阿美私下分配給小麗與小奇
(C) 小麗就讀國中尚未滿 20 歲,是限制行為能力人,還不能繼承
(D) 阿凱的前妻已與阿凱無婚姻關係,所以不能繼承阿凱的遺產
初等/五等/佐級◆公民-106年 - 106 司法、國家安全情報特種考試_五等_各類科、各組別:公民#64239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

17.關於非婚生子女、養子女、親生子女,在我國民法親屬編與繼承編的相關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非婚生子女和生母之間的關係,視為婚生子女
(B) 養子女和親生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不同,繼承父母遺產的順位也不同
(C) 生父或生母均可透過遺囑,完全排除特定非婚生子女的繼承權利
(D) 養子女可同時享有養父母與生父生母的遺產繼承權
初等/五等/佐級◆公民-107年 - 107 初等考試_各類科:公民#67402


答案:A
難度:簡單

23.小明與小美婚後爭吵不斷,小美認為婚姻已難以維繫,向小明提出離婚的要求,不料小明不同意,認為小美有婚外情才想離婚,雙方尋求法律途徑解決。以我國民法相關規定,有關此案的敘述,何者最正確?
(A) 小美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不須經調解直接由法官做出判決
(B) 法庭上小明需提證據證明小美有婚外情,是由於無罪推定原則
(C) 若雙方在法庭上達成離婚和解,經書記官做成筆錄後即發生婚姻關係消滅之效力
(D) 基於一事不再理原則,小美若撤回起訴即不得再提起離婚訴訟
初等/五等/佐級◆公民-107年 - 107 鐵路特種考試_佐級_各類科:公民#69462


答案:C
難度:適中

26.王先生的獨子在一場車禍中不幸罹難,爾後,王先生與配偶經由合法程序收養兩個男孩、一個女孩。王先生病逝後,遺囑將遺產分配給兒子。依我國相關法律判斷,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遺囑不可限制應繼分的規定
(B) 文中的收養程序屬於民法中的準正
(C) 女兒可提出特留分之請求,以取得遺產
(D) 繼承人為配偶和兒子,各得遺產的三分之一
初等/五等/佐級◆公民-107年 - 107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各類科:公民#73316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

36.甲男未婚,父母雙亡。其依法立遺囑將其全數財產 1,200 萬元贈與好友乙男。甲男尚有哥哥丙與妹妹丁。甲男因病去世,關於甲男遺產之繼承,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乙獨得遺產 1,200 萬元
(B) 乙得 800 萬元,丙、丁各得 200 萬元
(C) 乙得 600 萬元,丙、丁各得 300 萬元
(D) 丙、丁各得 600 萬元
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107年 - 107 初等考試_一般行政、人事行政、勞工行政、經建行政、廉政:法學大意#67382


答案:B
難度:適中

18.志明與好友阿欽之妻春嬌通姦,春嬌懷孕產下一子,志明感到愧疚而自殺身亡,春嬌向丈夫坦承孩子的生父是志明,但阿欽選擇原諒,並視如己出。依民法判斷,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孩子於出生前即已享有志明遺產之繼承權
(B) 孩子為阿欽的婚生子女,阿欽有扶養義務
(C) 若欲使孩子認祖歸宗,春嬌必須與阿欽離婚
(D) 阿欽須辦理收養,孩子才能取得遺產繼承權
初等/五等/佐級◆公民-109年 - 109 初等考試_各類科:公民#81863


答案:B
難度:適中

23.大雄與靜香婚後育有一子小雄,然靜香卻發現大雄與阿珠婚外情,並生下一女小花。靜香於是與大雄離婚,獨自扶養小雄,並讓小雄改從母姓。大雄後因意外過世,留下遺產 1200 萬元,既無負債也無遺囑。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靜香與阿珠皆非大雄的配偶,兩人都無法分得遺產
(B) 小花在法律上非大雄子女,無法繼承大雄遺產
(C) 靜香、阿珠、小雄與小花可各得大雄遺產 300 萬元
(D) 小花在繼承權利上不如小雄,分得的遺產較小雄少
初等/五等/佐級◆公民-109年 - 109 初等考試_各類科:公民#81863


答案:A
難度:簡單

24.大雄與靜香婚後育有一子小雄,然而靜香卻發現大雄與阿珠婚外情,並且生下一女小花。靜香於是與大雄離婚,獨自扶養小雄,並讓小雄改從母姓。本案中親子關係權利義務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 大雄是在婚姻存續期間生下小花,故小花為婚生子女
(B) 小花是大雄的小孩,故靜香對小花也須負起扶養義務
(C) 小雄在父母離婚後雖改從母姓,大雄仍有負擔其生活費的義務
(D) 大雄未與阿珠再婚,仍可透過收養小花確立親子關係
初等/五等/佐級◆公民-109年 - 109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各類科:公民#94600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

26.甲男婚後外遇,和外遇對象生下乙女,甲男並未離婚,但會定期匯款給外遇對象,供乙女生活之用。依民法規定,下列何者可用來說明上述現象?
(A) 準正
(B) 認領
(C) 收養
(D) 認養
初等/五等/佐級◆公民 - 109年 - 109 司法特種考試_五等_各類科:公民#89978


答案:B
難度:適中

31.知名小說家龍老先生,與第一任妻子甲婚後育有一子乙,並收養一女丙,但又與婚外情對象丁女育有一女戊,龍老先生年邁時立下一份遺囑。若依我國相關法律之規定,下列關於上述案例之相關敘述, 何者錯誤?
(A) 龍老先生法定繼承人為甲、乙、丙、戊
(B) 龍老先生的遺囑內容,不可違反民法特留分規定
(C) 龍老先生著作的「姓名表示權」可由子女繼承
(D) 著作財產權的保障期間至龍先生逝世後 50 年
初等/五等/佐級◆公民-112年 - 112 司法特種考試_五等_各類科:公民#116093


答案:C
難度:簡單

33.小明和小美婚後多年求子不得,繼而收養小乖,不久後兩人另得一子,孩子誕生後取名為小好。請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按民法規定,小好出生後小乖即喪失繼承權
(B) 小明、小美收養小乖之舉,於民法稱為準正
(C) 按民法規定,小乖跟小好有同樣的繼承權
(D) 若小明辭世,只有配偶可以繼承遺產
初等/五等/佐級◆公民 -112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各類科:公民#117945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

4
1
#5221816

回樓上

假設阿強的遺產是3000萬

在小莉不願意放棄遺贈的前提下

她能分到的有三種可能性

1500萬,1750萬,2000萬各舉一個例子

1500萬--->繼承人為配偶及兒女

1750萬--->繼承人為配偶及兄弟姊妹

2000萬--->繼承人為祖父母

所以並非只有您所謂"應繼分的一半"

2
2

私人筆記 (共 2 筆)

私人筆記#575311
未解鎖
應繼分配偶與直系卑親屬 均分配偶與父母:...
(共 93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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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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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2635897
未解鎖
民法特留分
(共 5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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