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管理人明知為他人之事物,而為自己利益管理者,稱為:
(A)誤信管理
(B)不法管理
(C)幻想管理
(D)緊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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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39), B(3053), C(174), D(64), E(0) #1670710
統計: A(139), B(3053), C(174), D(64), E(0) #1670710
詳解 (共 3 筆)
#2513883
1. 誤信管理:是指管理人誤信他人之事務為自己之事務管理。
如:某甲把隔壁乙的田誤以為是自己的,就一併耕種。
2. 不法管理:是指管理人明知為他人之事務,仍作為自己之事務而管理。
如:某甲明知隔壁田是乙的,但還是把兩者的田一起耕種。
3、幻想管理:是指管理人誤信自己之事務為他人之事務而管理。在幻想管理中,因管理人的誤信,將自己的事務當作他人的事務進行管理,所管理的事務為管理人自己所控制,尚不會與他人產生法律關係。但管理人將所管理的事務進行處分時,亦可能產生不當得利或侵權之債的法律關係。
如:某甲以為田是乙的,但事實上是自己的,結果指使乙去耕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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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3960
明知→故意
故意 ,某層面來說就是不法之行為
(以上個人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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