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臺灣鐵路平交道分為 6 種,對於數量最多的第 3 種甲平交道,下列那一項說明錯誤?
(A)設置自動警報裝置
(B)設置自動遮斷器
(C)不派看柵工駐守
(D)不設置平交道標誌
統計: A(66), B(97), C(510), D(5126), E(0) #1806735
詳解 (共 5 筆)
依據我國「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攤規則」第14條之分類,鐵路平交道共有下列六種:
第一種平交道(簡稱一種):設遮斷器及警報裝置,並應晝夜派看柵工駐守。
第二種鐵路平交道:設遮斷器及警報裝置,並應每日在規定時間內派看柵工駐守,或僅於列車通過時以人工操作,其駐守或操作時間應視行車業務情形,由鐵路機構規定之,但特殊情形或軌距未達1.067公尺者得免設遮斷器。
第三種甲平交道(簡稱三甲):設自動警報裝置及自動遮斷器,不派看柵工駐守。
半封閉式平交道(簡稱半封):設置標準同第三種甲平交道,僅留開口1.5公尺寬供行人及機踏車通行。
人工控制平交道(簡稱手控):設遮斷器及警報裝置,僅於列車通過時以人工操作。
專用平交道(簡稱專用):專供特定廠商、公司或行號使用之平交道,其看柵工及設備由廠商自行提供。_
法規名稱: 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
修正日期: 民國 85 年 06 月 15 日
第 14 條
鐵路平交道除依規定設置標誌外,其設施及防護,依左列規定:
一、第一種鐵路平交道:設遮斷器及警報裝置,並應晝夜派看柵工駐守。
二、第二種鐵路平交道:設遮斷器及警報裝置,並應每日在規定時間內派看柵工駐守,或僅於列車通過時以人工操作,其駐守或操作時間應視行車業務情形,由鐵路機構規定之,但特殊情形或軌距未達一、○六七公尺者得免設遮斷器。
三、第三種鐵路平交道:設自動警報裝置及自動遮斷器,不派看柵工駐守,但軌距未達一、○六七公尺者得免設遮斷器,必要時得臨時派工防護。
四、第四種鐵路平交道:僅設平交道警告標誌,不派看柵工駐守,但因特殊情事,得臨時派工防護,除專用鐵路外,不得作為公私事業機構專 用之平交道。
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之鐵路平交道,認為不宜供汽車通行者,得免設遮斷,但其自動警報裝置之警報時間不得少於二十秒鐘,並應在平交道兩側道路上釘樁禁止機器腳踏車以外之汽車通行。軌距未達一、○六七公尺者得免設警報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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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種好像只是台鐵自己講的法規裡面沒寫到

其實有7種分類
TRA--6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