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訴願審議委員會收受人民訴願書之次日起,原則上應於多少期間內為訴願
決定?
(A)2週
(B) 1 個月
(C) 2 個月
(D) 3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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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98), B(972), C(1108), D(2012), E(0) #2909575
統計: A(198), B(972), C(1108), D(2012), E(0) #2909575
詳解 (共 10 筆)
#5445254
訴願法第 85 條
訴願之決定,自收受訴願書之次日起,應於三個月內為之;必要時,得予延長,並通知訴願人及參加人。延長以一次為限,最長不得逾二個月。
前項期間,於依第五十七條但書規定補送訴願書者,自補送之次日起算,未為補送者,自補送期間屆滿之次日起算;其依第六十二條規定通知補正者,自補正之次日起算;未為補正者,自補正期間屆滿之次日起算。
179
0
#5493315
1月內提訴願
機關3月內處理
不滿2月內訴訟
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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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63702
補充:
| 行政訴訟法 第106條 | 第4條(撤銷訴訟)及第5條(課予義務)訴訟之提起,應於訴願決定書送達後2個月之不變期間內為之。 |
| 訴願法 第85條 | 訴願之決定,自收受訴願書次日起,應於3個月內為之;必要時得延長,以一次為限,最長不得逾2個月。 |
86
0
#5974617
30天內訴願
機關3個月內處理
不滿2個月內行政訴訟
機關3個月內處理
不滿2個月內行政訴訟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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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80376
- 提訴願:收到處分起30天內。
- 不服提行政訴訟:收到訴願決定書起2個月內(要注意「交通裁決事件」免訴願,收到裁決書30天內直接提行政訴訟即可)
- 訴願審議委員會收受人民訴願書之次日起,3個月內為訴願決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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