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下列何種工作,毋須繳納就業安定費?
(A)海洋漁撈工作
(B)商船、工作船及其他經交通部特許船舶之船員
(C)家庭幫傭工作
(D)為因應國家重要建設工程或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工作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7), B(925), C(56), D(480), E(0) #2052348

詳解 (共 2 筆)

#3539946

《就業服務法》第55條

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之工作,應向中央主管機關設置之就業安定基金專戶繳納就業安定費,作為加強辦理有關促進國民就業、提升勞工福祉及處理有關外國人聘僱管理事務之用。

(A)海洋漁撈工作 →第八款

(B)商船、工作船及其他經交通部特許船舶之船員 →第七款

(C)家庭幫傭工作 →第九款

(D)為因應國家重要建設工程或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工作→第十款

47
0
#4181312

就業服務法第 55 條

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之工作,應向中央主管機關設置之就業安定基金專戶繳納就業安定費,作為加強辦理有關促進國民就業、提升勞工福祉及處理有關外國人聘僱管理事務之用。

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