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據「性別平等教育法」之規定,學校、主管機關或其他權責機關為性騷擾事件之懲處時,得命加
害人接受幾小時之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
(A)四小時
(B)六小時
(C)八小時
(D)十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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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89), B(224), C(4500), D(121), E(2) #26477
統計: A(1189), B(224), C(4500), D(121), E(2) #26477
詳解 (共 5 筆)
#3422
性別平等教育法 第25條
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經學校或主管機關調查屬實後,應依相關法律或法規規定自行或將加害人移送其他權責機關懲處。
學校、主管機關或其他權責機關為性騷擾事件之懲處時,並得命加害人為下列一款或數款之處置:
一、經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向被害人道歉。
二、接受八小時之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
三、接受心理輔導。
四、其他符合教育目的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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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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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87
加害人 8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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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0
謝謝M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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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462
= ="考好細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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