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三等_財稅行政:稅務法規#126611
年份:114年
科目: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23我國為落實一生一屋之受惠原則,對於土地所有權人出售自用住宅用地於適用土地稅法第34條第1項至第4項之優惠稅率百分之十後,再次出售其他自用住宅用地,若符合相關條件者,可再依其優惠稅率百分之十繳納土地增值稅,不受一次之限制。該相關條件下列何者錯誤?
(A)出售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公畝部分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7公畝部分
(B)出售時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無該自用住宅以外之房屋
(C)出售前持有該土地6年以上,且出售前5年內,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
(D)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於土地出售前,在該地設有戶籍且持有該自用住宅連續滿6年